對公存款
來源:發布時間:2009年11月05日
對公存款
您可以選擇單位活期存款,單位定期存款,單位通知存款,單位協定存款等品種。
單位活期存款
客戶存入農村合作銀行后可隨時存取或轉帳的存款,主要有開戶、存入、支取、銷戶、協定存款約定或取消等功能。
單位定期存款
是由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存款單位一次性存入,約定期限,農村合作銀行到期一次性支付本息的一種存款業務,單位定期存款有三個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個檔次 。
單位通知存款
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項時不約定存期,支取時需提前通知農村合作銀行,約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額方能支取的存款,本金一次存入,多存不限,可一次或多次支取。
通知存款有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兩種,最低起存金額為人民幣50萬元,最低支取金額為10萬元。
單位協定存款
是指客戶在農村合作銀行開立了基本帳戶或一般存款帳戶后,與農村合作銀行簽訂協定存款合同,約定協定存款期限,約定基本存款額度,由農村合作銀行對基本存款額度內的存款按結息日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對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協定存款部分按結息日或支取日協定存款利率給付利息的一種存款。辦理協定存款須由開戶單位與營業網點簽訂《協定存款合同》,約定合同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含1年),到期時任何一方沒有提出終止或修改合同,即視作自動延期。開戶單位可在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基礎上辦理協定存款賬戶。開戶單位與銀行共同商定保留的基本存款額度,并在合同中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