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協定存款
來源:發布時間:2018年03月30日
單位協定存款
指企事業單位與本行商定由本行將其結算戶中最低留存額度以外暫不使用的資金轉入協定存款專戶并按規定利率計息的一種人民幣存款。
凡在本行市區營業網點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且開戶已滿一定期限的單位可申請辦理協定存款。
辦理單位協定存款的單位,須向提出申請,經同意后,雙方簽訂《單位協定存款合同》,再辦理協定存款賬戶。
本行以存款單位協定存款賬戶所對應的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日均存款余額作為基本存款額度,基本存款額度不得低于人民幣10萬元?!督K阜寧農村商業銀行人民幣單位協定存款合同》的有效期最長為一年。合同期滿,如雙方均未書面提出終止或修改合同,即視為自動延期,原協定存款賬戶繼續使用。
合同期滿,存款單位需要銷戶,必須于距合同到期日10天前向本行客戶部門提出書面銷戶通知,并于到期日辦理銷戶手續。合同期內,存款單位原則上不得要求銷戶,如遇特殊情況,須向本行提交書面銷戶申請,本行在收到銷戶申請后五個工作日內答復。